再曝光梅州这些单位作风效能存在问题,群

治疗白癜风哪里好啊 http://wa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

生活中,免不了要到

窗口单位办理各种业务

可是,如果遇到那些所谓的

“互踢皮球”、“不熟业务”、“莫名刁难”

也是real闹心

对这种机关作风问题,就两个字

曝光

昨日,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了解到,按照《关于开展市直机关作风整治的实施方案》(梅市明电〔〕60号)的要求和市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该办已对今年5月份作风效能方面的群众投诉进行了整理汇总和梳理分析,并甄选7起群众反映集中、影响较大、较有代表性的作风效能投诉案例予以公布(详见下表),接受社会监督。

点击可放大

被投诉单位:梅县区程江镇派出所

投诉内容:投诉人于4月28日下午16:00到程江镇派出所户政大厅办理小孩入户申请,当时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表示所有材料都缺少复印件,要求其到外面的商铺进行复印。投诉人询问这里的复印机能否帮其复印,工作人员表示该复印机是对公的不能帮其复印。在投诉人离开后从其家人口中得知该工作人员辱骂投诉人贪小便宜等。16:35投诉人再次回到该派出所见户政大厅的工作人员不在岗位上,便咨询辅警办证的工作人员去哪里了,辅警边玩手机边回复其稍后就来。投诉人对此表示不满。

诉求:希望这两位工作人员能尊重公民,并且致电道歉。

被投诉单位回复情况: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5月9日回复:因当日下午有3名泰国人员到程江派出所办理核查、登记手续,被投诉民警按所长的要求,到派出所二楼协助其他民警工作,不属脱岗现象。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5月5日上午,监督室民警、程江派出所所长对被投诉民警、辅警进行提醒谈话教育,严格工作纪律,转变服务态度,努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被投诉民警和辅警均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作了深刻的检讨。

5月5日上午,监督室民警与投诉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就核查、处理情况向其作了通报。投诉人对我局核查、处理情况表示满意,对被投诉民警、辅警表示谅解。

被投诉单位:梅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西阳镇计生办

投诉内容:投诉人反映:其家人于1月份到西阳镇计生办办理生育登记,医院证明,故到西阳卫生院开具,但卫生院医生以孕妇不肯抽血为理由,不予出具怀孕证明。后其家人经过多次与梅江区计生部门沟通,至今为止仍未能办理到生育登记及计划生育服务证。投诉人称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已于年年底下发计生登记办法,明确符合条件办理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即可登记,不允许增加任何条件。故投诉人对梅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其工作人员、西阳镇计生办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以下投诉:1、西阳镇计生办人员存在对业务不熟悉或故意为难的情况。2、梅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存在对业务不熟悉的情况,投诉人多次电话咨询均未能按照政策给予正确指导。3、梅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存在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情况,导致下属单位未能按照政策办事。

诉求:希望下次再去办理生育登记时,梅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西阳镇计生办不会再有不熟悉业务水平的工作人员。

被投诉单位回复情况:梅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5月8日回复: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生育登记中的第七条规定: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投诉人夫妻到西阳镇计生办进行生育登记时,自诉已怀孕,计生办依据《暂行管理办法》中第九条:夫妻双方可在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和第十条:夫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到办理机构领取并填写《广东省生育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供生育登记服务,按照《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由于西阳镇计生办办证工作人员非医护人员,无法核实投诉人的妻子怀孕情况,及子女预产期,因这项信息为办理生育登记中必填项,故要求其夫妻需提供医学证明,进行婚育情况核验录入。

西阳镇计生办严格按《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办理生育登记,不存在办证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或有故意为难和我局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情况。有群众来电咨询办理生育登记我局工作人员一般指引群众到其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办理生育登记,局领导已要求工作人员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对群众的咨询应作耐心细致的答复。

被投诉单位:兴宁市国家税务局

投诉内容:其于5月8日下午4点到兴宁市兴南大道国家税务局办证服务大厅1楼某号窗口办理开发票的业务,因其需开发票的金额少数量多,窗口工作人员和前两次另一窗口工作人员帮其办理业务时,不情愿、不耐烦为其办理,并表示不为其开就不开。

诉求:要求工作人员端正服务态度,无论群众开的金额、数量多少都应耐心为其办理。

被投诉单位回复情况:兴宁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5月11日回复:经调查了解,当时有一户个体工商户前来门市代开发票,窗口工作人员向其解释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个人临商户,个体工商户有权利申请领用通用定额发票或电子网络发票(机打)自行开具,该纳税人以无电脑无打印机为由拒领发票并频繁要求税务部门为其门市代开发票,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相关规定严重不符。这种情况不是金额大小的问题,而是主体资格符合领购发票自开不符合门市代开的情况。同时我们也要求所有窗口人员解答政策要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始终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被投诉单位:五华县国土局

投诉内容:其于5月10日拨打五华县国土局的电话(-)咨询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事宜,接电话的是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其向工作人员咨询集体土地使用证应当如何办理,及能否帮其查询是否有办过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问题时,该名工作人员只是不耐烦的说了一句我们查询不了就直接挂断了电话。投诉人对此表示不满。

诉求:希望该名工作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并改善服务态度,并希望能查询、咨询到集体土地使用证事宜的结果。

被投诉单位回复情况:五华县国土局5月17日回复:经调查,投诉人在5月10日9时57分左右拨打我局地籍管理股电话(—),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叫邓某根(本股室分机);投诉人是我县棉洋镇水湖村群众,主要咨询其以前建房被原桥江镇(现己合并)己收罚款,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问题;邓某根同志接电话后告知其应到棉洋国土资源所详细咨询,在通话中,恰遇有群众前来办事,邓某根离开座位时不小心将电话线接口弄脱,导致通话中断。紧接着投诉人再次拨通电话(本股室主机),接电话的是地籍管理股的一名女干部,该女干部向他说明刚才电话中断原因,并耐心解释,得到了投诉人的理解,同时也就语气缓和地终结电话。

通过调查了解,虽然未发现我局地籍管理股邓某根同志有服务态度不好的行为,但我局高度重视机关作风问题,举一反三,结合全系统正在开展的《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的活动,切实解决“弱、松、庸、慢、散、懒、推”的错误思想和不良作风,要求干部职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政务环境,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

被投诉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投诉内容:经我办5月22日电话核实不满意内容:投诉人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时,对公开的办理流程不太清楚,便向一名女工作人员咨询,该名工作人员态度极差,投诉人称自己像是无缘无故被骂了一顿,因而表示不满。

被投诉单位回复情况:市公安局5月24日回复:首先非常感谢车主对车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车管所是服务部门,理应做到热情、微笑、耐心的服务,出现工作人员态度生硬的现象是十分不应该的。车管所迅速于5月23日上午召开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会议,通报作风效能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窗口业务办理流程和工作规范,要求全体窗口工作人员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态度,并强调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特别是对查验窗口的两位女工作人员进行警醒、约谈,责令作出深刻检讨,杜绝同样问题再次发生。

今后,车管所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窗口工作作风纪律整治教育,要求做到换位思考,趁搬迁机动车办证大厅的机会,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车管业务的办事流程,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提高民警服务效率,严格窗口民警工作制度,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被投诉单位: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窗口

投诉内容:其于4月29日到市国土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测绘业务,当时工作人员承诺1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但至今还未办理好。投诉人多次咨询何时可以办好此业务,对方只告知其会帮其催办,并未告知具体办结时间。投诉人对此表示不满。

诉求:希望业务部门可提高办事效率,并尽快告知其何时可办理好业务。

被投诉单位回复情况:市国土局6月14日回复:通过调查核实,我局下属单位个别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宗旨意识不强,未能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服务群众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造成群众业务超时办结。针对此次事件,我局做出如下措施加以整改。

(一)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表达歉意并作出说明。

(二)按照局领导分工,由分管局领导对测绘院、技术中心、窗口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对此次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通过此次事件,做到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结合正在推进的机关作风整治工作,在责令测绘院、技术中心、窗口落实整改的同时,要求局系统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宗旨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办事效率、服务水平。

被投诉单位:市人社局失业险窗口

投诉内容:投诉人反映:其于5月31日到市人社局失业险窗口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业务,该窗口工作人员(男性)服务态度不好,并且在回答其咨询的问题时语气很不耐烦。投诉人对此表示不满。

诉求:希望工作人员改善服务态度。

被投诉单位回复情况: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6月7日回复:据调查了解,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投诉人的失业待遇申请时,审阅申请材料后,告知投诉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中被解除的原因不明确,应找原单位重新出具。投诉人很不高兴就走了。整个过程未发生语言或肢体冲突。工作人员承认自己待人不热情,态度生硬,解释不细,造成对方不满意。同时我们也向投诉人了解了整个过程的情况。

我局责成失业保险科应进行全面检查整顿,对被投诉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提醒注意,口头警告,并将此事和教训在全局通报。6月1日下午,我局失业保险科科长专门致电投诉人表达歉意,通报了对涉诉人员批评教育的情况,并感谢其监督。投诉人接到社保局的道歉电话及处理通报后表示理解,原谅窗口工作人员。还用手机向科长发信息回复“没事啦”。

我局为此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各科室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窗口作风建设自查,重点查摆制度纪律是否执行、工作人员态度是否端正、服务行为是否规范、文明用语是否落实、服务效率是否高效、日常监督是否到位。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或薄弱环节,整定出整改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反面典型警醒教育,教育工作人员举一反三以此为戒;要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解决。对今后出现这次类似被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媒体的连续宣传和曝光

群众的投诉渠道得到进一步畅通

特别是“”政府服务热线

成为群众投诉的快捷通道

使基层群众更加积极参与、


转载请注明:http://www.qzhongz.com/nzys/6276.html